Notice & Service
大姆灣住宿須知與說明
貼心服務與設備
- 提供冷氣、冰箱、電視、吹風機、盥洗用具以及飲用水
- 提供熱點上網
- 住宿期間均附早餐
- 提供包棟及加床服務
- 前院草原可供露營BBQ無料理菜單,需另收費
- 提供當地多項體驗活動 (請參閱首頁體驗項目說明,皆須事先撥打大姆灣電話預訂並需另收費)
訂金與匯款資訊
- 銀 行:國泰世華銀行 - 萬華分行
- 代 號:013
- 戶 名:張素芬
- 帳 號:079-5960-02485
- 訂房需付房價5成作為訂金,並請於訂房後2日內付款,匯款完成後,煩請來電告知交易帳號後五碼,即完成訂房手續,謝謝您。若逢春節期間,需預付全額房價。確認匯款專線:0905-167717
住宿規約與注意事項
-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:翌日上午12:00以前。
-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讓我們登記,並於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
- 為維護住宿環境,房內一律禁止吸煙,並請保持室內清潔,不便處請見諒。
- 午夜12點以後勿大聲喧嘩吵鬧為維護其他旅客權益,請勿攜帶寵物入住勿造成其他房客的困擾。
- 住房如需加人請事先告知,加床需另計費用。
-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- 訂房時若電話未接通或電子郵件訂房二天內未接回覆,請以簡訊聯絡並註明需求的時間、人數、房型,會儘快回覆。
- 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等) 並經台東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退訂或延期住宿 (半年內)。
-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
旅客姓名: (以下簡稱甲方)
觀光旅館業、旅館業或民宿名稱: 大姆灣旅棧 (以下簡稱乙方)
(定金或預收房價總金額之收取)乙方接受甲方訂房後,甲方入住前,
- 不收取定金。
- 收取定金新臺幣 元(不得逾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三十,但預定住宿日為三日以上之連續假日前夕及期間,定金得提高至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)。
- 預收(或預先取得信用卡扣款授權)約定房價總金額新臺幣 元。
甲方解約時,應通知乙方,並得要求乙方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定金或預收房價總金額:收取定金者,依下列方式處理: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。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。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。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。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。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。
預收(或預先取得信用卡扣款授權)約定房價總金額者,依下列方式處理:
依比例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: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乙方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。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二日到達者,乙方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。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